袁國何|追求教學與科研的平衡協(xié)同,相互促進
原創(chuàng) 上海市法學會 上海市法學會 東方法學
人才簡介
一九八七年九月出生的袁國何,中共黨員。復旦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任中國犯罪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警察法學研究會理事等。他的主要研究領域是刑法,主要研究方向是共同犯罪、不作為犯罪、酷刑論、財產犯罪等。他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學家》等法學核心期刊上發(fā)表了多篇論文。曾獲第九屆董必武青年法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上海市第十六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二等獎等省部級獎。2023年被選為上海青年法律人才庫成員。
教育經歷
袁國何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本科和碩士學位,先后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在北京大學法學系攻讀博士學位,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在學習期間,他去了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和國際刑法研究所聯(lián)合培訓。

工作情況
2017年7月畢業(yè)后,袁國何為本科生設立了《刑法I》、《刑法II》等科目,為法律碩士、法律碩士研究生設立了《刑法》、《刑法專題》、《比較刑法》、《案例討論》等科目。在教學中,注重塑造學生的系統(tǒng)思維,夯實學生的知識基礎,注重塑造學生的應用技能;除了課堂教學,還組織本科生和研究生舉辦專業(yè)讀書俱樂部,指導本科生從事各種學術創(chuàng)新項目;此外,學校主持本科教學改革項目和研究生教學改革項目,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模式。2020年11月,教育部首批國家一流本科課程當選《刑法案例研討會》(由北京大學車浩教授主持)課程;以此為契機,從2021年開始,我們將繼續(xù)協(xié)助組織教育部刑法課程虛擬教研室承辦的刑法案例研討會暑期在線公益課程,推廣鑒定案例教學方法。

研究領域
袁國何的主要研究領域是刑法,主要關注共同犯罪、不作為犯罪、酷刑論、財產犯罪等方向。近年來,他還涉足了新技術領域的刑法問題。就共同犯罪的研究而言,過去一定程度上研究了共同犯罪理論體系中的區(qū)分制和單一制之爭,特別是分析了功能單一犯罪理論、組織支配理論等基本問題,提倡按照兩個區(qū)分制共同犯罪理論體系解釋中國刑法關于共同犯罪的規(guī)定。就酷刑理論的研究而言,對追訴時效的溯及力、數(shù)罪并罰后新犯罪的二次并罰等進行了一定的調查。認為追訴時效與行為無關的刑事可罰性只與行為可追訴性有關,屬于流程性事項。原則上適用于發(fā)動我國刑罰權時的法律,而不是犯罪時的法律。但“重新”適用于追訴時效,不得侵犯行為人的信任利益。數(shù)罪并罰中的“總刑期”應根據(jù)宣告的刑期之和確定,并區(qū)分立法對數(shù)罪并罰的要求和司法判決對后罪并罰的要求,進而合理解決犯罪失調的問題;在財產犯罪中,我們在一定程度上研究了私自取出錯誤匯款和詐騙罪中處分的概念,認為應該堅持必要的處分概念,在判斷處分概念時堅持嚴格的標準。另外,對于不作為犯罪、新技術領域的刑法問題,也有一些涉及。

研究成果
近幾年來,袁國何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學家》等權威、核心法學期刊上發(fā)表了多篇論文。其主要研究成果包括《詐騙罪處分意識:必要性與判斷》(2021年第三期法學研究)、2020年第六期《刑法組織支配理論的邏輯及反思》(法學家)、2020年第二期《追訴時效的可追溯性及其限制》(清華法學)、2019年第11期《數(shù)罪并罰后再犯新罪的罪刑失衡及其教義出路》、2019年第一期《功能單一正犯系統(tǒng)的理論脈絡及其檢討》(中外法學)、2017年第六期《刑法解釋中是否有利于被告原則》(《政治與法律》)、2016年第二期《錯誤匯款的所有權及其定性》(政法論壇)等論文,其中,4篇論文被全文轉載為人大復印資料《刑法》。另外,在《刑法評論》、《中德法論壇》、《當代德國刑法研究》等集刊上,還發(fā)表了多篇譯文。此外,許多翻譯仍在《刑事法評論》、《中德法論壇》、《當代德國刑事法研究》等雜志上發(fā)表。主持上海浦江人才項目等省級三個項目。

未來的研究方向
就未來的研究而言,袁國何將致力于尋找教學與科研的平衡、協(xié)同與相互促進,努力研究教學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一些理論問題,積極將研究成果轉化為教學成果。就具體研究方向而言,我們將在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嘗試:一是新型財產犯罪的基本理論問題;二是前沿技術領域的刑法基礎理論問題;第三,酷刑理論的教義研究。
原題:袁國何|追求教學與科研的平衡協(xié)同,相互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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