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私生子事件后,大佬們超生的三大暗門曝光了!

近日,自稱宗慶后私生子的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與親女兒宗馥莉的遺產紛爭成為輿論焦點。
2025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與杭州中院相繼收到訴訟,三名自稱是娃哈哈集團前任董事長宗慶后的三名私生子女將宗馥莉告上法庭。

他們要求凍結宗馥莉名下匯豐銀行賬戶內的18億美元資產,追討宗慶后生前承諾的21億美元信托權益,并分割娃哈哈集團29.4%的股權。法院在審閱相關證據(jù)資料后,向宗馥莉等人發(fā)出臨時禁止令,限制其處置特定賬戶資產。
這場突如其來的遺產紛爭,將隱藏多年的家庭秘密曝光于公眾視野。原來,在公眾熟知的女兒宗馥莉之外,宗慶后竟另有子女。
還有知情人士爆料,宗慶后不止這四個子女,除宗馥莉是其與原配妻子所生外,其他皆為非婚生子女,有的通過境外生育獲得外國國籍。不過最近關于宗馥莉的新聞真假難辨
宗慶后作為國內知名企業(yè)家,他的這一家庭秘密并非孤例,其實還有遼寧錦州的李青山、輔仁藥業(yè)的朱文臣等企業(yè)家,也曾被曝有多名私生子女。
從時間上看,這些孩子的出生時段恰好處于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實施期。那么,在當時的政策監(jiān)管之下,他們是如何實現(xiàn)多生孩子的呢?

身份騰挪:國籍之間的法律縫隙
在宗慶后的私生子問題上,“境外生育+國籍轉換”這一手段正是他私生子女出生的合法保障。公開報道顯示,他與娃哈哈元老杜建英生育的三名子女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都出生于美國,并自動獲得了美國國籍。

1996年,杜建英以監(jiān)護人的身份陪同當時年僅14歲的宗馥莉赴美留學,期間,她在洛杉磯生下了長子宗繼昌。此后的十年間,杜建英又陸續(xù)為宗慶后生下一女一子。
目前,這三位非婚生子女均已成年,在美國各自發(fā)展事業(yè),宗繼昌投身金融投資領域,宗婕莉經營跨境電商平臺,宗繼盛則參與科技創(chuàng)業(yè)。他們都持有美國護照,在宗慶后的葬禮及重要家族活動中從未露面,直到遺產爭奪戰(zhàn)開始才高調現(xiàn)身。
這一操作利用了1982年寫入憲法的計劃生育政策主要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生育行為”這一管轄邊界,對于境外出生且擁有外籍身份的子女,內地計生部門缺乏直接管轄權。
除了境外生子直接獲取外籍,部分人還盯上了“華僑政策”。根據(jù)國務院僑辦2009年頒布的《關于涉僑計劃生育政策的若干意見》等相關規(guī)定,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回國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不計入生育子女數(shù),可按政策再生育。
華僑在境外生育的子女若長期在國內居住,需按國內政策管理,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對于“定居”等概念的認定存在模糊地帶。有人便企圖利用這一模糊性,通過獲取國外永久居留權,試圖規(guī)避國內計生政策。
其中,江蘇的尹某和龔某夫婦便是典型案例。2007年4月,尹某、龔某夫婦育有一男孩,之后他們還想再生育一個孩子,然而并不符合江蘇省照顧再生一胎的相關規(guī)定。求子心切的二人,為了能實現(xiàn)愿望,于2008年4月和11月分別取得尼日爾共和國的永久居留證,并獲得常州市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華僑證明,自以為符合華僑身份認定標準,便在2009年3月25日前往香港沙田國際醫(yī)務中心仁安醫(yī)院生育了第二個男孩 。
但實際上,我國對華僑有明確規(guī)定,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需已取得所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并已在所在國連續(xù)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
經法院調查,尹某、龔某夫婦雖取得了尼日爾共和國永久居留權,但仍定居在國內,戶籍也在國內,并不符合國家有關華僑“定居在國外”的規(guī)定。
同時,2010年國家人口計生委明確,夫妻雙方均為我國內地居民,在國外、境外生育的子女回我國內地居住,辦理了入戶手續(xù)或兩年內累計居留滿18個月的,在適用各地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時,應當計算該子女數(shù)。最終,這對夫婦被當?shù)厝丝诤陀媱澤忠罄U納25萬元社會撫養(yǎng)費。

婚姻與戶籍:
制度褶皺里的生育操作
除了國籍的切換,還有一種更為本土的方式讓這些企業(yè)家實現(xiàn)自己子女滿堂的愿望。遼寧青山企業(yè)集團董事長李青山就是以婚姻關系為線索,為自己組建了多個“家庭”。
公開報道顯示,李青山出生于1961年,事發(fā)時擔任遼寧省政協(xié)委員、錦州市工商聯(lián)副主席等諸多頭銜。有舉報稱其通過循環(huán)結婚、離婚,避開計劃生育政策,擁有6個子女,男女各3人。他還在錦州市南山馬群溝一處占地數(shù)十畝的別墅群中,安排自己和他的“一妻四妾”以及6個孩子在此居住。
在計劃生育政策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管控的背景下,這種將生育行為分散在不同婚姻關系中的策略,能夠有效降低被認定為“超生”的風險。
2014年以前,我國戶籍登記與親子鑒定并未強制掛鉤,辦理落戶只需提供出生證明和監(jiān)護人身份證明。據(jù)消息稱,李青山便將這些子女“掛靠”在錦州市南山馬群溝別墅群的管家、司機等名下,以“收養(yǎng)子女”或“遠房親戚”的名義落戶。
在產權分配上,李青山利用復雜的婚姻關系和龐大的家族網絡,將部分資產分散至不同妻子和子女名下。比如其名下的一些房產、公司股權,分別登記在不同伴侶及子女的個人名下,表面上看似是正常的財產分配,實則通過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規(guī)避可能因超生等問題帶來的資產清查風險。
在那個計劃生育政策嚴格執(zhí)行,且資產清查與家庭生育情況掛鉤的時期,這種操作手段使得他在構建大家庭的同時,保障了家族資產的安全與傳承。
同樣利用戶籍為自己的私生子提供合理身份證的還有輔仁藥業(yè)董事長朱文臣。
2015年,朱文臣被實名舉報育有六名子女。舉報人武姣姣稱,朱文臣有5名子女由妻子所生,小女兒則是情婦所生,她還附錄了“超生子女”的身份證號,并且表示這些超生子女的情況公司及當?shù)厝司獣浴?/span>
此外,朱文臣還被指將部分子女戶籍落在河南鹿邑老家親戚名下,借助“農村戶籍信息管理松散”的特點隱藏生育痕跡。
更讓人難以察覺的是,這些子女的教育、生活開支均通過離岸公司或信托基金支付,避免了在財務流水上留下與朱文臣的直接關聯(lián),從源頭上降低了被調查的可能性。
武姣姣還指出,朱文臣將妻子及所生的兩個女兒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遷到北京海淀區(qū)落戶,以此逃避超生監(jiān)管。
安徽岳西撞鐘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長汪訓火也以“多次結婚離婚”的方式育有4個兒子。
據(jù)悉,汪訓火與第一位妻子程某生育兩個兒子后辦了離婚手續(xù),即與其化肥廠會計張某結婚,婚后生育一男孩,2009年汪訓火離婚后再娶第三位夫人王某,再生育一男孩。
在第三次結婚后,汪訓火與其前兩位夫人除了在法律層面離婚外,幾十年來生活起居一切照舊,與三個女人過輪流夫妻的生活。
2014年4月,安徽岳西縣紀委對撞鐘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長汪訓火“非婚生子、超計劃生育等問題”調查終結,并按規(guī)定開除汪訓火的黨籍,責成岳西縣計生部門作出決定,征收汪訓火超計劃生育社會撫養(yǎng)費44.66萬元。
這種婚姻與戶籍的操作手段,本質上是利用了計劃生育政策“以戶籍為基礎、以婚姻為單位”的管控邏輯。當企業(yè)家憑借資源運作打破戶籍與婚姻的綁定關系時,政策的約束效力自然會被消解了。

經濟與權力:用資源對沖政策約束
如果說前面幾位企業(yè)家是鉆了生育政策的空子,那么還有一些企業(yè)家就完全是想利用金錢與資源來解決自己的違規(guī)問題。

2008年,湖北孝昌縣龍騰水泥公司董事長歷少清因超生,被處以當時湖北省最高額的社會撫養(yǎng)費,金額高達76.55萬元。
這一罰款數(shù)額相當于當?shù)仄胀毠?0年的工資,但對于年營收過億的龍騰水泥來說,不過是一筆能夠接受的“生育成本”。歷少清的這一罰單,曾被視為計劃生育政策對高收入群體的“強硬舉措”,然而實際上,這更像是一種“明碼標價”的生育交易。
“相對于他們的資產,這些錢也就是他們幾頓飯錢。但就是這樣,這錢也很難征收到位。比如歷少清,至今只交了10萬元。”省人口計生委一位人士說道。
湖南漣源煤礦礦長劉詳(化名)的情況也類似,他在1987年至2001年間共生育了5個孩子。
據(jù)報道稱,在劉祥的妻子生下第三個女兒后,當?shù)赜嬌块T就監(jiān)督他的妻子做了絕育手術。但劉祥仍然放不下再生育的心,后來又帶妻子私下里找醫(yī)院將輸卵管疏通,于1999年和2001年分別生下兩個男孩。
超生事件被人舉報后,計生部門相應開出了“三湘第一罰單”,要求劉祥交130余萬元社會扶養(yǎng)費。
2006年底,由于煤礦發(fā)生礦難,劉詳舉家逃逸,而煤礦也被拍賣用來充抵事故處理費用,使得這筆社會撫養(yǎng)費沒有征收到位。
當普通家庭可能會為“獨生子女”政策的約束謹小慎微時,部分企業(yè)家已能用資源為生育權“松綁”。他們或鉆國籍認定的法律空子,或利用婚姻戶籍的制度褶皺,或直接用財富對沖政策壓力,將超生從“違規(guī)風險”轉化為“可控選擇”。
對于這類掌握經濟與社會資源的富商或企業(yè)家而言,只要能通過支付罰款、運作關系、隔離資產等方式化解超生問題,那么超生就成為了一種具有“性價比”的選擇,甚至在他們眼中還會成為一種“階層特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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