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一直拖著就不用還清了?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家住鶴壁淇縣的張某某與廈門某融資公司簽訂了《個人信用消費貸款合同》,向公司借款4800元,約定貸款期限為12個月,年利率為24%。同時,廈門某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如果張某某未能按時償還貸款,廈門某擔保公司將代表他償還貸款。

廈門某融資公司當天付款。2023年1月,張某某未按約定償還本息,廈門某擔保公司按約定償還后,將債務轉(zhuǎn)讓給鄭州某咨詢公司,并向張某某履行通知義務。之后,鄭州某咨詢公司向淇縣人民法院起訴張某某。
裁判結(jié)果
淇縣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按規(guī)定將開庭手續(xù)發(fā)送給被告張某某,并對此案進行說明。張對貸款沒有異議,表示愿意調(diào)解。隨后,法院工作人員向原告鄭州某咨詢公司復述了張某某的調(diào)解意愿。原告同意調(diào)解,然后同意聯(lián)系張某某協(xié)商調(diào)解意見。

當天雙方達成調(diào)解意見,張某某當場償還本金利息共計3500元。原告鄭州某咨詢公司向淇縣人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予以許可。
法官說法
最近,人民法院接受了許多小額貸款公司的案件,一些當事人有許多誤解。他們認為小額網(wǎng)貸只要拖很久就不用還了。法官建議這種理解是錯誤的。
誤區(qū)一:小額貸款不收信用信息影響不大。在很多小額貸款案例中,確實有很多借款公司的逾期記錄與信用信息系統(tǒng)無關(guān),所以逾期不還款的第一時間并不影響借款人的信用信息。但是,一旦相關(guān)案件被起訴,法院就作出有效判決。貸款人申請強制執(zhí)行后,可能會被法院列為不可信執(zhí)行人,也會影響貸款人的信用信息。
誤解二:貸款人追求欠款成本過高可能不討債。一些貸款人認為貸款人離其他省份很遠。如果起訴,貸款人不僅會花很多錢,比如車費、住房費、餐費等。,而且還有很大的時間成本,所以貸款人不會主張這些小額貸款。但目前,河南省法院已全面開通網(wǎng)上審判。只要當事人申請網(wǎng)上審判,法院允許后,當事人就可以在家打開手機,電腦不用出去開庭,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因此,貸款人通過網(wǎng)上審判提起訴訟的成本并不高。
誤解三:更換手機號碼的出借人找不到“我”。貸款逾期后,部分貸款人會使用卸載APP、更換手機號碼等方式逃避貸款人的討債。如果他們覺得找不到“我”,就不需要還貸。但這種認識是錯誤的。貸款平臺保留貸款人申請貸款時填寫的相關(guān)信息、緊急聯(lián)系人信息、出具的身份證照片、簽署送達地址確認書等信息。貸款人根據(jù)上述信息通過司法程序主張貸款,法院一般會給予支持。
誤解四:不需要償還非法利息。大多數(shù)在線貸款平臺在與貸款人簽訂貸款合同時會約定較高的利息。有些貸款人認為利息約定過高是違法的,不需要償還利息。但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20年第二次調(diào)整)》第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貸款人要求貸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除合同成立之外,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例如,目前2024年3月一年期貸款市場的報價利率是13.8%的4倍,這意味著即使雙方約定的利率過高,也只有13.8%以上的貸款人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貸款人仍然要支付13.8%的利息。
溫馨提示
群眾要樹立合理的消費觀念,量入為出,適度消費,消費支出要符合自己的收入,盡量避免提前消費。即使逾期,也不要逃避。可以積極與借款人協(xié)商調(diào)解,通過增加還款期限、提供擔保等方式積極履行還款義務,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原題:“小額網(wǎng)貸一直拖著就不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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