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一條“奇葩路”

你見過這樣的鄉(xiāng)間小路嗎?
一面是平坦的水泥地面,另一面是雜草叢生…
隨著農(nóng)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農(nóng)村新建和房屋改造項目不斷增加,與農(nóng)村建筑相關的糾紛數(shù)量也不斷增加。近日,固始法院蔣集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農(nóng)村建筑路面糾紛案。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矛盾以最低的成本解決在基層,以和為貴,完成案件,防止“小問題”成為“大訴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基本案情
小趙和小張既是家族宗親,又是鄰居,本該和睦相處的兩家人,卻因“一條路”而產(chǎn)生矛盾。
兩個房子對面,小趙的房子在2006年。 2010年,小張的房子建成了2010年,兩個房子之間的間隔約為 4 米飯,為東西方向,是只為兩家公司共同使用的進出過道。2022年6月,小張將水泥鋪在自家附近的道路上,使道路抬高了十幾厘米,兩家公司之間也形成了明顯的分界線。小趙覺得這條“路”給他的家庭生活和旅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幾次與小張溝通失敗后,小李便將小張一家告上了法庭。
調解經(jīng)過
收到案件后,蔣集法院院長張志立對案件進行了深入判斷,明確了分歧的癥結??紤]到雙方鄰里關系的特殊性,如果簡單判斷案件,就很難真正解決矛盾,消除怨恨。為妥善解決雙方矛盾,維護鄰里和睦,承辦法官多次聯(lián)系雙方溝通。
“法官,他們未經(jīng)我們同意就把路修成這樣,不僅影響了我的出行。下雨的時候,雨水會倒進院子里,這樣他們就必須恢復正常?!?/p>
他說:“我在修路之前聯(lián)系過他們家,他們不同意一起掏錢修路,我也沒辦法,再說,我只修我家這里的路,不妨礙他們的家務?!?/p>
雙方各持己見,互不妥協(xié),分歧難以解決。

法官立即聯(lián)系村委會,組織雙方進行實地調查,充分聽取雙方需求,詳細闡明相鄰關系的權利義務,積極引導雙方互相理解,互相讓步。法官解釋法律,耐心溝通后,雙方最終達成和解,重新規(guī)劃建設了這條路,將“單行道”變成了“同心路”。
法官說法
近年來,隨著居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人重建和翻新了他們的老房子。在農(nóng)村蓋房子是一件大喜事,但難免會有各種糾紛。
在這里,我鄭重提醒大家,農(nóng)村宅基地的建筑不能阻擋或堵塞道路,也不能影響鄰居的正常出行。鄰近關系中經(jīng)常行使的權力包括:土地或建筑范圍內(nèi)歷史形成的必經(jīng)通道,鄰近很多方享有通行權,土地或建筑物所有者和用戶不得阻止或堵塞。
如果鄰近一方必須臨時占用另一方的土地,因為建筑和鋪路架線,其他一方應該給予便利,但施工方應合理使用,竣工后恢復正常,造成的損失應予以補償。
來 源:固始縣法院
原題:“村里的一條“奇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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