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安全:莫存僥幸,安全第一
道路通行的基本準則是各行其道——機動車行駛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行駛非機動車道,行人則應(yīng)走人行道,人車分離能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風(fēng)險。
但現(xiàn)實中,部分行人卻抱著“汽車不敢撞我”“司機肯定會讓我”的僥幸心理,對潛在危險視而不見,最終可能釀成悲劇。
隨意橫穿:危險的“任性”行為

▲老人隨意橫過道路,小車剎車不及引發(fā)事故

▲女子橫穿道路,被車輛碾壓拖行數(shù)米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yīng)優(yōu)先選擇斑馬線。若沒有斑馬線,需牢記“一站二看三通過”原則:一站,即過馬路前先站定,讓司機能清晰判斷你的通行意圖,切勿突然沖入馬路或中途折返;二看,過馬路前左右觀望,確認車輛距離較遠或司機已減速;三通過,過馬路時集中注意力,左右觀察并直線快速通過。
亂闖紅燈:生命不能“賭”紅燈

▲老人闖紅燈過路口,被貨車撞倒身亡

▲女子闖紅燈折返撿手機,被貨車撞倒致重度昏迷
紅綠燈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指揮燈”。行人通過路口時,需先觀察是否有行人信號燈:有則遵守其指示;若無,可參考機動車信號燈(如圓盤燈、方向指示燈),嚴格做到紅燈停、綠燈行。
夜間盲區(qū):“被看見”才是安全前提

▲男子在車道中間步行,被后方小轎車撞飛

▲三名行人在道路遛彎,被后方電動車撞倒
夜間是行人事故高發(fā)時段,據(jù)統(tǒng)計,涉及行人的事故中約70%發(fā)生在夜間。夜間出行時,建議穿白色、黃色等鮮艷或反光的衣物,或貼反光標貼,也可規(guī)律晃動手機手電筒,讓司機能及時察覺——“被看見”才是夜間安全的關(guān)鍵。

數(shù)據(jù)顯示,步行、騎行群體是交通事故死亡的高發(fā)群體,其中行人事故尤為突出。不走人行橫道、不觀察來車、突然猛跑或折返導(dǎo)致車輛躲閃不及,是行人事故的主要原因。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了解隱患、掌握防護技能,才能守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行人安全常識
1
橫穿馬路務(wù)必走人行橫道。
2
在人行道內(nèi)行走,橫穿時觀察來車方向,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3
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燈,絕不闖紅燈。
4
禁止翻越道路護欄。
5
不在國省縣道等交通干道上散步、遛彎。
6
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警示標志的區(qū)域。
7
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8
不在車行道內(nèi)坐臥、停留、嬉鬧或追逐。
9
禁止追車、拋物擊車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
南寧交警提醒:
安全源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闖紅燈、隨意橫穿、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都暗藏風(fēng)險,切勿將安全寄托于他人——提高自身安全意識,才是預(yù)防事故最有效的方法。廣大交通參與者應(yīng)遵守交規(guī),少些僥幸,把安全握在自己手中!
出行需將安全放在首位,文明守法。夜晚散步盡量選擇公園或健身場所;若在道路行走,務(wù)必走人行橫道或靠路邊慢行,過馬路時仔細觀察;同時穿顯眼衣物,方便車輛辨認。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fā)布)
審核:蘇錚列 編輯:盧 鵬 校對:檀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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